学习贯彻进行时|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时间:2023-12-20
来源: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朱睦华
编辑:范微微
录入:向阳区发稿
审核: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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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工作指导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院检委会会议议事议案水平和决策能力,12月19日,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最高检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和“两高”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会议由检察长姜锦波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我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研讨交流,充分认识学习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案件办理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检察长姜锦波结合案例学习提出三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运用,全面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个典型案件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的理念,把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关于学习运用指导性案例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二要采取多种方式学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检委会要定期集中学,院领导要带头领学,各部门要经常交流学,个人要自主学,营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学习指导性和典型案例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典型案例的培育意识,紧盯新的司法政策、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培育方向,着力培育出优秀的典型案例。
下一步,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着力增强案例意识,将研习案例作为检察人员业务学习常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指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