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成果的公示
时间:2021-06-21
来源: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范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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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司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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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决策及省、市、区统一部署,向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下大力气整治顽瘴痼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相关整治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强化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
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与检察自觉,推进查纠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我院及时召开了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查纠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抓责任落实,带领相关业务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抓好落实,保证查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自查自纠
召开教育整顿谈心谈话动员会暨检察长集体谈话会议,围绕“谈什么”、“跟谁谈”以及“怎么谈”等方面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召开了院领导与部分干警家属代表谈心谈话座谈会,全方位的动员思想,开展谈心谈话4次,90余人次。为了确保“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政策宣讲4次,将政策宣讲到位、理解到位。组织全院21名在编干警如实填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2次,做到全覆盖,自查率达到100%。经过自查自纠,10名干警主动交代问题,均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和方式中第一种方式,对10名干警给予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主动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组织查处
一是举报线索核查。建立举报线索核查登记表与台账。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邮箱。
七是对照队伍建设巡查进行整改。由党委政法委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队伍建设巡查组,通过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巡查。我院依据巡查反馈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推进。目前,已逐项整改到位。
四、强化专班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向阳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整治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并成立整治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制定本院的整治顽瘴痼疾问题清单,并将我院整治顽瘴痼疾内容通过龙剑网进行公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及群众代表,参加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征求意见座谈会,制定了顽瘴痼疾自查清单,对标对表进行了自查,组织全院干警填写了顽瘴痼疾自查事项报告表。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组织干警对2018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实补充填写报表,自查自纠层层压实责任,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谈话,逐人进行补查,经核查未发现干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我院正式干警21人,聘任制书记员7人,聘任制文员1人,经排查我院1名干警其子女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经查,与其该名干警工作并无关联,不存在违规经商情况,其他正式干警和聘任制书记员、文员无工商注册信息。
三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顽瘴痼疾,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监控,对2018年来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不起诉案件、不批捕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立案监督案件、重点案件、涉访涉诉案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出具分析报告,核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我院1名干警主动交代压案不查情况,现已处理完毕。
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清查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因我辖区内无监狱与看守所,所以只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手续及评估意见进行审查,经我院审查自2018年以来,向阳区司法局没有申请减刑情况。另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出具评估意见书,手续不齐全接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问题。
五是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一是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自查,如实报告有无从事检察官经历,建立台账;二是联系退休人员报告退休后从业情况,全面动态掌握离职人员信息,并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推送;三是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律师职业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摸清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或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底数;四是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各自系统信息平台,全面排查离任人员代理案件情况,梳理分析案件承办人是否存在违规办案情形。经排查我院退休干警目前不存在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六是其他问题。在工作中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主要为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卷宗材料等方面的问题。暴露出了案件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对以上主动交代的10名同志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取得实效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坚持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与司法为民相结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体现司法为民初心。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关切,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药品安全”、“窨井盖”、“防诈骗”、“强制报告”等宣传活动;召开检察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累计开展14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15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以长效机制夯实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严格检察队伍管理,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三、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组织查处
二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恶案件5件,审查逮捕5件22人,提起公诉4件24人。经审查发现的12条职务犯罪线索均已通过市院扫黑办移送市监察委员会,市监委已立案1件1人。针对向监委移送线索未立案情况展开自查,开展涉恶案件线索“回头看”,从案件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梳理,针对公安机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情况中有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逐案查找工作纪实及案件讨论会纪要,查漏补缺,重新逐案对整个办案过程细节进行梳理,目前尚未发现“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线索。
三是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五类“重点案件”开展自查,建立台账与形成自查报告。我院依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对2018-2020年我院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五类重点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共计评查64件,不批捕案件37件,不起诉案件19件,改变定性案件7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经过评查,评查出问题101个,其中:共性问题9类83个,个性问题10类18个。
四是涉法涉诉案件清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台账,我院对2018年以来的涉法涉诉案件开展自查工作,并制作重点信访案件评查台帐。经承办人对2018年受理的14起,2019年受理的13起,2020年受理的17起涉法涉诉案件自查,未发现问题。
五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我院通过中国文书裁判网、诉讼APP网络平台查阅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发现5份行政裁定,违反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属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未退还案件受理费的情况,我院已受理这5件审判行为违法监督案件。2018年以来,我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5件,其中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12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7件,审判监督案件6件。经自查未发现错误和不合法情形。
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为精准整治顽瘴痼疾问题,我们对2018年以来办理案件采取智能化数据比对,对我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共计13起,其中办案中发现8起,当事人控告5起,经过调取公安机关的办案信息内的立案决定书,我院13起均有立案决定书,不存在有案不立情况。2018年以来至今,我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共计50件,其中一退35件,二退15件,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及查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比分析,除1名干警主动交代压案不查情况外,其余案件均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且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确有必要。统计制作我院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身份信息登记表,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到鹤岗市税务局向阳分局、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分别通过税务登记管理系统、工商注册管理系统排查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税务登记、工商注册情况,未发现有违规情况。统计离退休人员身份信息、在职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身份信息,并与鹤岗市司法局公律科联系,对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进行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四、强化专班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五、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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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