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行携手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诚信龙江建设
时间:2023-03-29
来源:向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范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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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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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诚信龙江建设新发展,3月28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与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向阳分局联合开展《检行携手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诚信龙江建设》宣讲活动。



活动中,陈雪峰副检察长讲解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检察干警发放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检察工作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优化营商环境、诚信龙江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诚信龙江建设工作做法等内容,有效增强了群众保护营商环境的意识,营造出“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自觉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